经典案例
本所代理某钢结构公司成功收回赔偿款
来源: 编辑: 人气:20 发布时间:2015-12-1

   2014年4月19日中午,周某驾驶中型货车拖挂集装箱挂车行使至某钢结构公司厂区时,周某因驾驶不慎与厂区的雨篷大门发生剧烈碰撞,导致大门严重损坏,经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周某应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该钢结构公司一直与周某进行多次联系,但周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鉴于大门的损坏会对该钢结构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该钢结构公司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尽快收取赔偿款对大门进行修复。

   本所在接受该钢结构公司委托后,承办律师通过深入了解案情分析得出,周某所驾驶肇事中型货车、拖挂车的所有人及肇事车辆所投保交强险、商业险的保险公司亦应对本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承办律师通过该钢结构公司迅速收集、组织本次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所在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周某等责任主体对本次财产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经一审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肇事车辆及挂车投保的交强险、商业险保险公司分别在相应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对该钢结构公司赔偿因本次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一审判决作出后,各方当事人均未进行上诉,该钢结构公司亦在判决作出不久后收到赔偿款项。通过本所承办律师的努力,令委托人的赔偿款得以顺利快速回收,取得了极佳的办案效果,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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