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本所代理某知名房产企业与业主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促成和解
来源: 编辑: 人气:7 发布时间:2015-12-1

2014年4月8日,陈某与佛山市某知名房地产有限公司甲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某地段的涉案商铺出售给陈某。双方签署合同后,陈某依约向甲公司支付购房款及物业维修基金,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合共一百多万元。2015年2月,陈某与甲公司办理商铺交付手续时发现,涉案商铺门前的场地加装了两道铁围栏。陈某认为,甲公司于涉案商铺门前空地设置铁围栏,变更了原合同约定的项目设计,构成违约。陈某遂起诉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甲公司向陈某退回购铺款,并赔偿相关税费及其利息,诉讼标的高达一百多万元。

甲公司接获法院的应诉通知后,特委托本所律师进行应诉。本所承办律师叶宗坚、张思扬律师通过前往涉案商铺所在楼盘进行实地考察,并向甲公司工程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了解本案纠纷的产生原因:基于规划部门的规划要求,涉案商铺所在的小区将需要对外开放市政道路,为了保障居住于涉案商铺楼上的众多业主的居住安全,在众多业主的强烈要求下,甲公司才对小区的外围进行了护栏设置。

      我所承办律师经深入分析后认为:甲公司加装围栏的行为旨在保证众多业主的居住安全,并未对涉案商铺的实际使用功能产生任何不利影响,陈某主张解除合同显然缺乏法律依据。我所律师立即依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针对陈某的观点撰写详细的书面答辩意见并递交予法院。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后,主审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本所承办律师与委托人甲公司的深入沟通,以及与陈某进行的多次谈判斡旋的情况下,本案取得巨大进展:甲公司与陈某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最终成功达成和解协议,陈某亦已于近日向法院申请撤诉。

律师的作用不仅仅是体现在法庭上那雄韬辩论的一面,更多情况下,应该站在统领全局的高度,看清纠纷之本质,为委托人排解忧患,定纷止争,在民事活动中争取更多的合作机会,使之达到共赢的局面。本所律师始终坚持担当着兼顾公平与正义的使命,以最专业的业务水平、最负责任的职业精神,来维护委托人的最根本利益。

 

 

承办律师:叶宗坚律师、张思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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