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院于2015年8月25日作出裁定,受理广东生之源数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我所为管理人。我所十分重视该项工作,接受指定后,立即组建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六人工作小组,部署接下来的重整工作,一方面着手办理接管手续,与前述公司负责人沟通、联系,通知其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印章、证照、产权凭证、重要文件、诉讼材料、财务资料等物品,分批移交我所;另一方面,我所将准备刊登债权申报公告,并根据公司负责人提供的债权债务清册,通知已知债权人向我所申报债权。我所对公司的重整清算业务有着丰富的经验。近期,我所已经成功通过了佛山市南海华达模具塑料有限公司的重整方案协议,成功完成了顺德伦教区羊额经济发展公司、佛山市荣辉石矿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清算工作,相关的重整清算工作得到了法院、债权人、企业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