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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被禅城法院指定为飞鹿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组
来源: 编辑: 人气:43 发布时间:2015-12-1

       2015年7月1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叶某、谢某、梁某对佛山市飞鹿模具机械厂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8月24日制定我所作为飞鹿公司清算组。

       飞鹿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创建于1996年,是一家集加工,制造模具、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件、家用小电器及控制配件的集体企业,于2003年实行企业转制,并通过引入新股东开展经营活动。由于飞鹿公司自2010年起长期亏损,导致经营困难,2011年下半年开始停业及遣散员工。因股东之间并未就企业清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部分股东向向法院申请对飞鹿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目前,飞鹿公司清算工作正有条不紊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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