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某已婚妇女A女士因与丈夫B先生吵架离婚,一时情绪激动抱着未满两周岁的儿子跑到某银行支行大楼13楼楼顶扬言跳楼,后经民警劝解才肯放弃跳楼行为。因A女士婚后无工作,没有房产,带着年幼儿子生活困难,佛山市南海区法律援助处经研究决定对A女士与丈夫B先生的离婚纠纷一案给予法律援助,我所诉讼部周岚律师作为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承办律师接到南海区法律援助处的指派任务后,及时安排时间与A女士进行面谈,不仅详细了解了A女士与丈夫婚姻关系的基本情况,还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A女士的负面情绪,避免再次发生跳楼等人命悲剧发生,并告知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起诉法院的途径解决本次离婚纠纷。A女士在承办律师的开导下,逐渐稳定了自己的情绪,在承办律师建议下,主动与丈夫B先生协商和平分手的事宜,而承办律师亦积极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以便A女士在起诉后通过法院调解能顺利解决其离婚纠纷。
2016年3月14日,A女士在承办律师指导下,与丈夫在某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婚生儿子抚养权其主动归还给丈夫,本次离婚纠纷以和平分手方式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