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禅管华达通字第43号
各位债权人:
佛山市南海华达模具塑料有限公司(下称“华达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案号为(2014)佛中法民二破字第28号】,管理人于2015年11月20日向债权人会议公告《关于华达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追收情况的说明》,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是否同意继续对华达公司应收账款(已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4户应收账款除外)、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进行追收(详见附《佛山市南海华达模具塑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追收情况表》,下称《追收情况表》)。
经统计,无债权人向管理人书面表决继续追收并垫付追收费用,故对《追收情况表》所列债权(已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4户应收账款除外)不再追收。
特此通知。
佛山市南海华达模具塑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