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 部门动态
部门动态
劳动者诉求不当,再审最终驳回
来源: 编辑:霍锐景 人气:34 发布时间:2016-1-29

      近日,我所代理用人单位处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最终均驳回劳动者的全部诉讼请求。在圆满完成当事人委托事项之余,主办律师闫律师切实感受到,劳动者如果能请教一下律师,咨询一下劳动部门或者法律援助部门,正确主张诉求,或许将减少不必要的纷争。

      A公司由于经济效益不及预期,决定与部分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职工某甲领取了补偿金后继续申请劳动仲裁,请求A企业支付三年前入职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A公司委托了本所处理与某甲的仲裁及诉讼事宜。本所接受委托后,指派闫克红律师、谭永红律师为代理人。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卷资料作了全面分析后认为,某甲主张双倍工资已经超过了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A单位已经足额发放加班工资并已由某甲确认;社保补缴不属于劳动仲裁申请的审查事项;经济补偿金已经发放,并经某甲认可。

      庭审中代理律师对某甲的请求一一提出抗辩,并向某甲逐一解释了其请求的不合理性,但某甲坚持认为自己的主张与法有据,最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调解不成,采纳本所代理律师的全部观点,驳回了某甲全部的仲裁请求。后某甲不服仲裁结果,提起了一审、二审、再审的法律程序,但均被受理法院驳回起诉。我所律师凭着深厚的专业知识、细致的工作态度熟练运用劳动法律法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收侵害,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由于劳动争议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数量繁多庞杂,而劳动争议案件与普通的民事案件在审理程序、诉讼时效有着明显的区别,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劳动者如果认为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收到侵害,应该多咨询专业律师意见,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
总所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B座1103-1106
三水分所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鲁村路6号万景豪园1座802


COPYRIGHT © 2017 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0003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