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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灵活运用调解 为客户迅速实现债权
来源: 编辑:金融事务部 人气:14 发布时间:2014-10-8

        由于全球经济环境的恶化,不少经商人士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从而导致无法偿还银行借款。银行的不良贷款追收难度也越来越大,虽然大部分借款人在办理借贷手续时都会提供足额的抵押物对借款进行担保,但由于处理抵押物程序繁复且需时较长,无论对银行债权的实现还是对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都较为不利。本所代理某银行与甲某夫妇的金融借款纠纷案就是灵活运用调解方式为客户迅速实现债权的成功例子。

        甲某于2009年向某银行办理借款手续,用于购买车位,同时将拟购买的车位提供给银行作为该借款的担保。甲某借款后一直按期向银行供款,但由于资金周转不灵,甲某自2014年3月开始就无法向银行供款。银行经贷后检查后发现了甲某逾期未能还款的违约行为,遂委托本所叶少桂律师、莫文政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某及其配偶清偿贷款、利息及因甲某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对抵押物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甲某夫妇接到法院送达的应诉材料后,与代理律师电话沟通后表示,之前出现逾期还款是资金周转不灵,现在资金已经回笼,希望清偿所有借款。代理律师提议甲某夫妇与银行调解,不仅能够迅速清偿债务,而且可以避免造成甲某的不良信用记录。甲某夫妇采纳了代理律师的建议,在代理律师的沟通协调下与银行成功达成调解协议。本所律师成功采用调解方式,既能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也能降低追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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