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本所建筑房地产与公司法律部组织“新民诉法解释”业务学习活动
来源: 编辑: 人气:18 发布时间:2015-12-1

《最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8日由最高院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并已于2015年2月4日正式施行。

    该司法解释全文共552条,是最高院有史以制定条文最多、篇幅的司法解释。一方面,“新解释”既是对1992年发布实施的民诉法司法解释(旧解释)的全面修订,另一方面亦是因应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而作出最为全面、前沿的司法解释。由于“新解释”内容涵盖管辖、立案、保全、证据及各项审判、执行程序,涉及不少“新变化”,对于本所律师具有与时俱进、深度学习的意义。

    2015年6月至7月,本所建筑房地产与公司法律部分别组织两期题为“新民诉法解释的若干问题研讨会”的业务学习会议,由叶宗坚律师指导、吴富朝律师进行主讲,内容上着重对合同履行地认定、电子证据范围、明确被告认定、新设诉讼程序、先保全先受偿等关键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和探讨。通过主讲引导、互动讨论、经验总结的学习方式,经过两期的学习,与会律师们不仅对“民诉法新解”有了更深的认识,更重要的是明晰了专业知识的学习方向,为一如既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奠定良好基础。





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
总所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B座1103-1106
三水分所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鲁村路6号万景豪园1座802


COPYRIGHT © 2017 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0003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