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2日,我所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佛山市南海华达模具塑料有限公司、广东明德模具塑料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管理人。我所接受指定后,一方面着手办理接管手续,与前述两公司负责人沟通、联系,通知其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印章、证照、产权凭证、重要文件、诉讼材料、财务资料等物品,分批移交我所。另一方面,我所在佛山日报刊登债权申报公告,并根据公司负责人提供的债权债务清册,通知已知债权人向我所申报债权。此外,我所与已申报的债权人沟通,安排其通过微信、QQ等方式通知其他债权人申报债权。目前,重整工作正在按照程序有条不紊的开展,得到法院、债权人及债务人等多方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