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的重大举措,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9年5月14日、5月22日,本所秉承贯彻“三旧”改造政策文件精神,针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近日发布的《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南府办〔2019〕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学习会议,由房地产事务部部长张思扬律师主讲,本所其他业务部门的同事参与讨论学习。
张思扬律师首先对城市更新的关键概念及基本操作模式进行介绍,对旧村居改造要点进行说明;然后结合《实施办法》以单元计划、单元规划、实施方案、实施监管为序列,重点对旧村居改造流程进行讲解,对每一环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城市更新项目中所涉及的各类文本均进行细致的梳理与解读;最后对旧村居改造过程中的市场改造主体退出问题及“三旧”改造过程中常见的疑难问题展开详细探讨。
会议期间,各与会律师就本次业务学习内容,根据自我见解及相关的实践经验,展开热烈讨论。专题业务学习会议取得良好的效果。
随着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及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三旧”改造对佛山市的经济发展进程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本所将继续秉持深耕房地产法律服务市场的理念,深入掌握城市更新各项政策细则,为客户提供与时俱进的优质法律服务,为推动佛山市城市更新进程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