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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公司法律部与建筑房地产事务部开展业务学习会议—基于农村集体土地作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服务模式探究
来源: 编辑:公司法律事务部 人气:30 发布时间:2016-9-23

        在省、市两级政府积极推进城市、产业升级的政策背景下,如何通过农村集体土地实现旧城升级、三旧改造等项目以推进城市、产业升级成为了当下新政实施的热点议题。其中,以农村集体土地为载体开辟房地产开发的发展模式是现行佛山市乃至珠三角城市升级改造的集中表现。如何为客户在农村集体土地作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设计一套完善的法律服务制度以完美防范法律风险,提高整体效能是我所近期研究与探讨的重要任务。

        本次业务学习会议以两部主管律师叶宗坚律师为牵头,公司法律部部长吴富朝律师为主讲,建筑房地产事务部部长张思扬律师等其他部门成员踊跃参与为基调得以顺利开展。会议主要分为三个议题。一是农村集体土地作房地产开发模式的介绍与分析。吴富朝律师就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作房地产开发五种可行模式——“政府收回公开出让”、“政府收回协议出让”、“带建筑物不收回转让”、“村集体自行开发”、“村集体自行出让”等进行简要介绍与概述;二是实务知识总结与技巧分享。吴富朝律师在介绍上述开发模式的基础上,就各种模式的优劣势、开发特色与难度等所涉及的法律风险点进行详细的呈现与剖析的同时,通过以自身的工作经验为例引导团队成员深入思考,发掘各种模式的创新性法律服务方案。三是如何设计与完善以农村集体土地作房地产开发模式的法律服务方案。团队各成员在吴富朝律师的引导与启发下,也就各自的实践经验及心得进行了踊跃的发言,为我所开拓该类法律服务方案积极建言献策。最后,叶宗坚律师在吴富朝律师及团队其他成员发言的基础上,为团队成员深入地分享其于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方面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分别从法律与政策的研究学习、实务流程的设计与梳理、风险防控的原理及技巧以及制度设计的创新与突破等方面与与会成员进行一一解说,与会成员皆受益匪浅。

        最后,主管律师叶宗坚律师对本次业务学习议题进行了总结与升华,并对本次会议探讨的法律服务模式进行了点评与深化,要求团队成员务必深入钻研农村集体土地开发的法律法规及其背后的原理之余,紧跟现实发展的步伐,结合实务工作需求,不断开拓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为客户提前预测法律风险,及时解决法律难题,提供稳固而优质的禅都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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