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禅管生之源通字第11号
各位债权人:
广东生之源数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生之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案号为(2015)佛中法民二破字第25号】,经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已申报但暂缓确认及新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管理人现将最终审查结果通知如下: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已申报但暂缓确认债权共6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至2015年12月18日新申报债权共2户,经管理人审查后,确认以上8户债权人债权总额为人民币5,450,078.12 元,为普通债权(详见《广东生之源数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审查总表(二)》)。
债权人如对管理人上述债权最终审查结果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请于2016 年3月3日(即本通知公告后的15日内,因遇节假日顺延)前就有异议部分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管理人将依法处理。
此致
广东生之源数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附:
1、《广东生之源数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审查总表(二)》
附件:广东生之源数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审查总表(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