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银行为年底前及时处理部分债权资产,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佛山)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所将约240万元的债权资产以底价约180万元挂牌转让,值得留意的是,这是该银行第一次将债权资产委托第三方交易平台公开转让。本所某长期合作的香港客户获悉转让咨询后,有意受让该项资产,并希望底价成交,为此委托本所对债权资产的权属及交易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本所接受委托后,指派吴富朝律师到该银行、交易所了解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文件。在确认债权资产清晰,且挂牌期限即将届满时无其他意向受让人、底价受让存在可能的情况下,该名香港客户在本所律师提供的法律协助下及时到交易所办理受让登记,并在正式交易日成功以底价竞得该项资产,实现转让方、受让方及平台方而言三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