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禅管华达通字第35-1号
各位债权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2、63条的有关规定,管理人定于2015年10月9日下午15时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B座1103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
会议议题:
审议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将该行被挪用质物811.56万元应收账款对应的债权优先清偿”的事项。
届时,请出席会议的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备查。
特此通知
佛山市南海华达模具塑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附:管理人联系人:
闫克红18675701366、0757-81857071-809
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与管理人联系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