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诉讼执行 > 部门动态
部门动态
我所律师入村居宣传南海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
来源: 编辑: 人气:13 发布时间:2015-6-1

   2015年2月17日,南海区人民政府制订了《佛山市南海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是佛山市南海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4〕276号)等有关精神,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结合南海区实际而制定的。该方案的出台系因在2013年10月22日,南海区已经被确定为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单位,其中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被列为重要改革试验项目,并要求于2015年底完成改革任务。


      为使南海区各村居了解该方案的基本政策、内容,以便推动股权固化工作的顺利进行,2015年5月12日下午,本所周岚律师利用驻村律师与村居交流的机会,在南海区西樵爱国社区与近百名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交流。股权固化方案确立了五个原则:依法依规、统一模式、政府引导、民主公平、确保稳定,基本目标是:在做好农村“两确权”(即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确认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扎实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改革工作,发放《佛山市南海区集体经济组织户内股权及成员证》,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该项工作。周岚律师向与会人员详细讲解了本次股权固化实施工作的相关文件和有关工作具体安排,通过这次交流活动,与会人员对实施方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本次交流会达到了政策宣传、普法宣讲的目的,爱国社区与会干部群众对周岚律师的耐心解答表示感谢。





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
总所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B座1103-1106
三水分所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鲁村路6号万景豪园1座802


COPYRIGHT © 2017 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0003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