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全天,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在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的佛山市质安职业资格培训中心举办《南海区农村法律事务暨村居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我所杨波、周岚律师作为我所驻村居律师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
在当天的业务培训中,上午的授课内容是由广东省司法厅律管处陈建处长主讲《法律工作者如何应对群体性事件》,下午的授课内容是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周刚庭长讲授《当前农村股权争议和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律界定》。本次培训,结合目前新形势下的农村热点法律问题,主要讲述律师如何参与处理群体性事件、以及农村股权争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村土地权属争议、违法用地及违反规划行为的处罚及农村村民小组选举等问题处理的法律依据和实践操作步骤,对驻村居律师如何配合村委会解决目前驻村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案例,对驻村居律师在处理相关事务方面的业务能力提升起到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