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的开展,提高南海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南海区法律援助处2012年6月份开始积极组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在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试行“点援制”,即由受援人在区法援处提供的志愿律师队伍名单中自主选择一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我所律师积极参加法援志愿律师报名。其中凌剑律师被南海区实施“点援制”后第一位受援人点选为案件代理人,凌律师运用其专业特长积极为受援人争取相应的权益。
南海区法律援助处推行“点援制”,打破了过去由区法援处单一指派承办人员的惯例,让困难群众既能打得起官司,又让他们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该制度的实施促进了执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高,增强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律师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