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巧用电子证据 全面赢得诉讼
来源: 编辑:禅都小编 人气:9 发布时间:2017-10-16

近日,我所受某顾问单位委托,向其代理商追收拖欠的货款近7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我所指派吴富朝律师、霍锐景律师作为代理人,起诉代理商,请求法院判决代理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支付拖欠顾问单位的货款及相应的利息。两位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与顾问单位就具体案件的内容进行沟通,认真研究案情,细致组织证据,最后顾问单位的全部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本案组织证据进行起诉的难点在于确认顾问单位与代理商的收发货交易过程。因为顾问单位与代理商只是凭双方在电脑安装的电子供货系统进行收发货,没有双方往来直接的纸质收货确认凭证,增加确认双方收发货物该项法律事实的难度。代理律师将顾问单位涉案的全部送货单、托运单、电脑软件发货及付款记录、电子会计数据重新整理,制作成表格,使整个交易流程可视化,形成交易过程的证据链完整明晰地向法官呈现。庭审中,代理商提出一些付款凭证企图作为已经支付了起诉货款的证据,但代理律师完整梳理案件事实,在庭上将对方的证据与我方整理的电子证据进行对比,指出对方提出所谓的付款凭证已经包含在我方提供的付款证据中,故应排除对方提出的证据。另外由于代理商为一人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全资自然人股东,依法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后经过两次开庭进行证据质证及辩论,法院判决代理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支付拖欠顾问单位的货款及相应的利息。

随着科技的发展及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如何运用微信、电脑数据、传真、微博、手机短信、电子会计凭证等电子证据进行诉讼是当今律师从事诉讼工作的必备技巧。我所代理律师通过认真扎实的专业工作、在诉讼中运用电子数据构建证据链,赢得诉讼,维护了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了顾问单位的高度肯定。我所将一如既往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



1508142440(1).png




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
总所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B座1103-1106
三水分所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鲁村路6号万景豪园1座802


COPYRIGHT © 2017 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0003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