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2016年6月16日,佛山市政府出台《佛山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督查方案》,要求佛山市辖区范围内全力做好商业去库存工作。随着上述两份政策文件的颁布实施,“佛山商业地产去库存”已成为近期房地产行业高度关注的问题。为此,佛山市房地产协会市场专业委员会于2016年7月7日组织座谈会议,邀请市国土、市投资促进局部门的代表,以及金融业界、法律界的代表共同出席,就解决佛山商业中心、写字楼、公寓等商业综合体系列问题,并对政府即将研究出台的优惠政策提供建议进行研讨。本所高级合伙人叶宗坚律师、建筑房地产事务部部长张思扬律师应邀出席上述座谈会议,就相关商业地产去库存措施,向佛山市房地产协会提供法律层面的论证及建议。
本次座谈会围绕“商业公寓转变为住宅性质的可行性”和“探讨佛山未开发商业用地的用途转换可行性”两大主题展开。会议上来自金融、房地产中介等各界代表均立足于自身专业领域,结合佛山本地房地产市场的特色,针对上述措施可行性进行积极发言。
本所张思扬律师则通过梳理与用地规划相关的全国人大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结合大量建筑物功能变更、土地用途变更的司法判例,对本次座谈会的两大主题进行深入论证;另外,张思扬律师亦透过搜集全国多个省市曾经出台的、关于建筑物功能变更的地方性规章,就政府部门针对上述举措给予政策层面支撑提供借鉴。
经过两个小时的专业研讨及各行业思维观点的精彩碰撞后,佛山市房地产协会的工作人员对参会各界代表的建议悉数进行记录,经内部研讨后将形成书面报告,向佛山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交,积极配合政府关于商业地产去库存的推动工作。
座谈会结束后,佛山市房地产协会、佛山市国土资源局的参会领导,对本所律师团队严谨细致的专业素质给予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