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为了满足人们投资、生产经营的需要,各类的金融业务变化日新月异,涉及的法律关系更是错综复杂。作为金融类纠纷案件的承办律师,不仅需要熟悉各类型的金融产品的特点及各种金融业务的办理流程,而且必须掌握并能够熟练运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权法、担保法、银行法等大量法律法规。作为专职处理金融类纠纷案件的部门,我所金融部一直致力于提高部门律师的办案能力,加强部门律师的专业素养积累,确立部门律师每两周须参加部门业务学习会议的制度。
4月20日,我所金融部全体成员参加“不良追收类案件开庭注意事项”的业务学习,由金融部长叶少桂律师主讲。叶律师首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不良追收类案件的特点,并以此作为切入点向部门成员详细介绍了此类案件在庭审时常见的问题及相应的处理方式和应对方法。叶律师表示,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承办律师办案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状况无法一一罗列,能否妥善处理有赖于承办律师自身过硬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因此,承办律师应当具有不断学习、不断积累的自觉性,这样才能应对层出不穷的新型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才能从容面对案件处理过程中的种种突发状况及问题,从而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随后,部门律师纷纷针对在工作中各自遇到的问题向叶律师提问,叶律师结合自身的执业实践及案件处理经验,与部门律师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我所金融部定期组织部门成员参加业务学习,不仅有利于部门律师之间办案能力的提升,更有助于部门内部成员的交流与学习,增强部门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部门整体提升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基础。